浏览次数:
66
发布时间:
2018
-
08
-
17
来源:扬子晚报 通讯员 李自庆 扬子晚报记者 罗双江表嫂起诉表哥的离婚官司尚在进行中,表妹却突然站出来状告表哥、表嫂,要他们归还5万借款。昨天上午,南京鼓楼法院依据庭审查明的事实,认定原告起诉的事实虚假,并存有故意,故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。表妹告表哥表嫂索债 法院审理查明,现年31岁的原告殷娟是南京市人,供职于南京某医药技术有限公司,其与该案被告许强系表兄妹关系。许强与另一被告张蕾2012年5月24日登记结婚,当年10月14日举办婚礼。2013年9月,张蕾向南京鼓楼法院提起诉讼,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要求许强离婚,法院于同年12月判决驳回张蕾诉讼请求。次年下半年,张蕾再次提起离婚诉讼,案件随后进入审判程序。 然而,就在表哥、表嫂的离婚官司正打到分割财产的关键点的时候,殷娟却突然将他们告上鼓楼区法院,主张两被告归还当初用于结婚婚庆的共同债务5万元。殷娟为证明自己的主张,提供了其名下的一张银行卡账号明细,其中记载,2012年10月22日11时许支取5万元。殷娟称取出的这5万元于当日借给了许强;殷娟另提交落款日期为2014年8月15日的《借条》一份,内容为 “本人于2012年10月借殷娟伍万元整,立此为据。借款人:殷娟”。殷娟称,该《借条》系事后许强向其出具。法院发现借款有诈案件审理中,许强认可殷娟的起诉,且要张蕾共同承担还款责任。但张蕾却坚持认为,殷娟的起诉系与许强私下串通,虚构事实。她要求法院驳回殷娟的起诉。为弄清案件事实,法院随后展开彻查,查明殷娟提供的银行卡明细,实为殷娟当日将整存整取的5万元,连同利息78.6元直接转存于同账号的活期存款,并于当日下午分两次各取出1万元,两天后又取出3万元。另查明,张蕾首次起诉离婚时,许强未提及向殷娟借款一事,而是陈述向崔某借款20万,并将其中的10万元用于婚礼酒席。2014年9月1日,张蕾第二次起诉离婚庭审时,许强陈述当初婚庆费用为8万余元,...